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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浙江省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(2017年第2期、第3期)2017-11-24 14:33浏览数:614次
![]() 01 2017年第2期 本次监督抽检为护肤类(宣称祛痘、抗粉刺产品)化妆品:抽检样品共计 153 批次,其中合格 144 批次,不合格 9 批次。 不合格项目为:检出了根据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》规定不得检出的项目:甲硝唑、氯霉素、氢化可的松。甲硝唑、氯霉素属于抗生素类,其目的是避免抗生素的滥用。在化妆品中添加抗生素属于违法添加行为。 02 2017年第3期 本次监督抽检为护肤类(祛斑/美白类)化妆品:抽检样品共计156 批次,其中合格154批次,不合格2批次。 不合格项目为:汞超标。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》规定的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之外的其他类型产品的限制为1mg/kg。 铅和汞的化合物确实有美白功效,但其副作用也非常严重,因此国际上也对美白产品中的汞有明确的限量值。 2017年第2期 2017年第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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