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网北京1月18日讯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对外通报,该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,共抽取了2717批次祛痘类产品,检出不合格产品29批次。此次发现的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出,广东省、上海市、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标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调查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(市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,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,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;涉嫌犯罪的,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相关省(市)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结果应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,并向社会公开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确,各地化妆品经营使用者应立即停止销售使用,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产品,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。各地下架封存和查处情况,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。
关注我们:
点击屏幕右上角 + 按钮, 关注“濮阳化妆品协会”;
在【添加好友】【查找公众号】中查找“濮阳化妆品协会”;
点击屏幕右上角 … 按钮,也可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哦。
联系我们:
濮阳市化妆品行业协会邮箱:pyhzphyxh@163.com
地址:濮阳市京开大道与绿城路交叉口东南角兴腾集团四楼
电话:0393-8965166